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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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05-12-20



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预防治理的原则。为此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搞好地质灾害防治这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已成立了大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组长由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使防灾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国地资源局(地质矿产局)要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领导下,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使防灾减灾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防治工作。

同煤集团等大中型矿山企业也必须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县(区)政府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由国土资源局(地矿局)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规划及上年度地质灾害情况,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制定。

同煤集团等大中型矿山企业也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尽快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地质灾害方案,完善防灾预案,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对隐患点要明确责任人和监测人,落实预警信号和转移路线等措施。矿区地矿局与同煤集团要紧密配合,协助同煤集团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同煤集团等大中型矿山企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各县(区)、各矿山企业要在5月底前将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 (三)加强预防和治理工作

各县(区)要根据已掌握的隐患点危害程度尽快具体落实年度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程项目;对危害性大、危险性大的重要灾害隐患点,应在当地基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汛期前组织施工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工程等以及对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或避让,严禁地隐患点进行工程建设和井下采掘活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同理对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定报警信号,并预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和撤离路线,保护供水供电设施安全措施等。

各级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应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地质灾害隐患的稳定性,并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庄、矿山及负有对重要设施管理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不留死角,狠抓落实,使群众了解和掌握防灾避灾方法。

威胁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和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和治理。在未治理之前,汛期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的过程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防止事故的发生。

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采矿权人消除或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和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的依据。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在20059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各自辖区内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巡查调查和汛期防灾工作

各级政府要负责组织,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等相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建档工作。各县(区)要切实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快报等制度。加强“群没群防”体系的建设力度,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确定具体监测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形成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在汛期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工作要到位,抓部署、抓协调、抓检查、抓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矿山企业,应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所确定的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发生前兆特征巡回检查,经判定可能会出现险情,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南郊区、左云县、新荣区、同煤集团等 单位重点预防大同矿区采煤沉陷区内的村庄、重要建筑物、职工住房、十里河床鹊儿山段、黄土地区陡崖下的民房、铁路、桥梁和滑坡、崩塌重要隐患点;灵丘县、浑源县要重点预防巍山锰矿区、刁泉铜矿区、花岗岩矿区内的滑坡、崩塌、泥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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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隐患点。

对已确定的隐患点,需要监测的,一定要监测到位;需要维修加固的,一定要维修加固;需要搬迁撤离的,一定要搬迁撤离。 (五)努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收看中央、省、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节目,根据预报的等级,切实做好当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建立大同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和专家支持系统

汛期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了提高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以便能够在灾害发生后迅速调动相关力量,正确指导和有效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和有关矿山企业必须要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和专家支持系统,成立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指挥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专家组的专家最少由35名组成。

(七)安排必要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尤其要保证日常监测经费的落实,并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勘查和治理工作。矿山企业要自觉履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义务,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各县(区)政府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八)努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各县(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会监测责任人、监测组成员和群众如何监测,如何判定灾害可能发生的各种迹象和灾情速报以及有关应急、防灾救灾的方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立应急抢险机制,及时指导基层防灾减灾。







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大同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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