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凤小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20条 1、严禁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言论。 2、严禁从事损害教育声誉的活动。 3、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和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金、礼品。 5、严禁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者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6、严禁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 7、严禁擅自停课,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8、严禁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9、严禁侮辱、歧视、孤立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侵害学生。 10、严禁与异性学生单独相处。 11、严禁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估、职称评聘中营私舞弊。 12、严禁在教科研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13、严禁工作时间炒股、娱乐、酒后上课。 14、严禁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15、严禁衣着暴露,佩戴影响教师形象的饰物。 16、严禁染发染甲。 17、严禁穿拖鞋进课堂。 18、严禁在课堂内接打手机。 19、严禁在校内吸烟。 20、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ffd69b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