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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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汇编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占有重要的地位。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篇1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篇2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三、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齐垡,做到书账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篇3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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