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二、三级医院各层级护士名称及配备标准(2013年版) 部 门 院部 层级名称 护理副院长 主任 副主任 配置标准 ≥800张床位的医院设1名 1名 1-3名 3-5名 1-2名 ≥500张床位以上医院或≥3个以上护理单元的临床科室或100张床位以上的大专科设1名 ≥30张以上床位、8名以上护理人员、业务特殊的护理单元均可设护士长1名 临床科室床位数≥60张,应配置副护士长 原则上一个专科护理领域设置一个专科护士岗位 根据小组责任制设立护理组长,临床每班工作应设立护理组长责任制,包括日班组长和夜班组长 全院平均实际床护比不低于1:0.43(三级医院不低 于1:0.6,床位使用率≥96%,平均住院日<10天)助理护士总数不得超过护士总数的20% 备 注 具备护理专业背景,800张床位及以上可设 1.二级以上医院应配备护理部主任1名,护理部副主任1-2名,2.10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可配备护理部副主任3名(分院除外)。 3.三级医院护理部总人数约占全院护士总人数的0.5-1%。其他医院参照执行。 4.三甲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需具备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行政助理由任职期内的病区护士长进行为期3~6个月的轮值。 任务繁重或服务半径宽的手术部(室)、消毒供应中心(室)、综合ICU、血液净化、妇产科、门诊部、急诊科可设科护士长 在急诊、重症监护病房、助产、新生儿等高风险专科建立带班护士长制 适应医院各专科发展需要进行设立 一般由N4级以上人员担任 每个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8名 护理部 护理管理岗位 干事 行政助理 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特殊科室(护理单元) 科护士长 护士长 副护士长 专科护士 护理专业岗位 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特殊科室(护理单元) 护理组长 高级责任护士 责任护士 助理护士 产房不配置助理护士,助理护士不占用医疗机构的护士编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3e467f4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