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单位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对“三重一大”贯彻落实状况检查的通知》(都纪发[2021]7号)精神,我办党组对此项工作实施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工作实施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市场条件对照检查,经过自查,我办今年以来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没有暴发违反规定和制度的事件发生。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了办机关“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一)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讨论决定,讨论中要报请市纪工委局参加并进行也须审议,组织落实过程中要争取纪检监察的切实落实监督,办结最终结果向市纪工委局发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人准备相关资料日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负责高级经理在集体会议上通报,与会人员逐一表态,提出明确意见。 (三)机关领导集体会议分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毛泽东思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并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研究成果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 (四)移民办主任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莫雷县,副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工作程序 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办河北省委都采取了征求意见、报告省局主管部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策、并送主管部门核准的程序。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凡涉及我办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要项目、大点额度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制度处理事务,包括主要包括所涉及的以下相关工作: 1、机关人员选派社区、市上相关部门教育工作事宜; 2、解决移民上访中重要其他事项主要处理的决定; 3、划拨给乡镇项目扶持部分资金、思想汇报专题部门基础设施费的决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3e6ef6b98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