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十一: 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 ( )农银助借展字( )第 号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经办银行) 介绍人(丙方): (学校机构) 鉴于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展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原约定贷款到期日和金额 年 月 日 金额 年 展期后到期日和金额 月 日 金额 第二条 展期期间借款年利率按 %执行。 第三条 借款人自愿承担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 本协议是借款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外,原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条 其他事项 第六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八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介绍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介绍人 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字、捺印): 甲方身份证号码: 所在院系: 攻读专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丙方(盖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4bcb08bbc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