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接送制度 1. 家长出入幼儿园必须持卡入园或送孩子入园。 2. 幼儿入园时须由家长带领幼儿接受晨检后送到班级教师处,同时取回幼儿接送卡。教师应主动向幼儿和家长问好,热情接待幼儿并让家长放心离开。 3. 幼儿离园时家长须持接送卡亲自到幼儿班级老师处接幼儿,并主动向教师、保育员交还接送卡,道再见后离开。老师须向幼儿道别,特殊事宜和必要事宜应向家长交待清楚。 4. 家长不能亲自前来接幼儿,应和老师预先约定,或写委托书交与被委托人,教师应辨清接幼儿人的身份才能放行,否则不能放行。 5. 加强责任感,防止幼儿走失或被冒领的情况发生。 6. 家长接幼儿离园时间为17:00—17:30,如果17:30以后家长未接孩子,教师必须亲自将幼儿交送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并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同时教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班记录,经接收人确定后方可离开幼儿园。 7. 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留园幼儿,等待家长持卡接孩子,值班人员收回接送卡。 8. 发生幼儿接送责任事故,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5034f3451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