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表 申请人资料 姓名 张三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81.01.01 姓名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资料 性别 出生年月 1.身份证 2.港澳身份证 证件类型 3、台胞证 4、护照 证件 4 号码 1.身份证 2.港澳身份证 1 证件类型 3、台胞证 4、护照 证件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号 码 社保电脑号: 600000000 户口所在地 1.深户 2.非深户 1 婚姻状况 1.未婚 3.离婚 2.已婚 4.丧偶 1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地1.深户 2.非深户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杰出人才 5.高级人才 人才2.国家级领军人才 6.中级人才 类3.地方级领军人才 7.初级人才 型4.后备级领军人才 1.博 士 学2.硕 士 位3.学 士 2 配偶联系电话 未成年子女姓名 2 性别 身份证号码 1.正高级 职2.副高级 称 申请人联系电话: 0755-80000000 手机:13300000000 申请人通讯地址: 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栋×号房 邮政编码: 5 1 8 0 0 0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申请人有中国合法身份证明的须提供身份证;外籍人士应提供护照,且申请名应与护照名一致。 申请人声明 1.本申请表内所填全部资料皆真实、无误,本人无任何虚报申请书所填资料情况。 2.本人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对上述申报内容进行审查与公示。 3.本人明白,若存在虚报申请资料情况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任何因提供虚假资料而被批准租住的公共租赁 住房,市住房和建设局将有权收回住房,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申请人:(签字)张三 申请人配偶:(签字) 2014 年2 月2 日 一、 申请条件 (一)杰出及领军人才 1.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深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领军人才未领取过租房补贴; 2.人才本人在深圳工作及居住。 3.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 (二)高中初级人才 1.高级人才: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或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以下,且为《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工作关系转入我市并开始缴纳社保的。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未满36周岁的博士、未满31周岁的硕士、未满26周岁的学士; 2.人才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或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三)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为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已纳入本市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中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材料 (一)杰出及领军人才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担保文件及个人申请表; 2、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 3、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4、劳动合同; 5、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非本市户籍需另行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可以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及其他人才优惠政策的声明。 其中第2、3、4、5项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二)申请人为高中初级人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担保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后两项单位材料用人单位第一次申请时提交; 2、个人申请表、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料明细表及其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鉴定、认定文件; 4、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5、劳动合同; 6、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非深户需提供居住证)、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非本市户籍需另行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可以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7、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 其中第1(除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担保文件)、3、4、5、6项提交复印件,第1项(除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担保文件)验原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58fde06a1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