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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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办理规定



以下是网给大家带来的对于办理规定的有关内容,以供参照。

建筑垃圾办理推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担当办理责任的原则。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备的设置,应该归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该依据城市内的状况,制定建筑垃圾办理计划,合理安排各种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办理建筑垃圾的单位,应该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取城市建筑垃圾办理赞同后,方可办理。

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许以其余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办理赞同文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私自建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居民应该将装饰房子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采集,并堆放到指定地址。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该方便居民。

装饰装饰施工单位应该依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该实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依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防备污染环境。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许未经赞同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办理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该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办理赞同文件,依据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转,不得抛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高出赞同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倾倒、抛撒或许堆放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办理推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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