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营业厅转让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中国移动指定专营店XX合作营业厅转让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 甲方于2013年6月1日起将位于XX镇XX街门面(面积为40平方米)内的中国移动合作营业厅永久性转让给乙方,权属归乙方。 第二条 该门面的所有权人为甲方,营业厅转让后继续租给乙方使用,月租为500元人民币,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 第三条 店铺现有室内装修、门头、稳压器1个、光端机2台(营业厅1台、基站1台)、协议转换器1台、交换机1个、营业用电脑2台、复印机1台、票据打印机1台,自助缴费机1台、饮水机1个、玻璃桌1个、受理台1个、手机柜台5个、保险柜1个、甲方交给移动公司的押金柒万元、2013年6月1日后营业厅的递延酬金,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中国移动XX合作营业厅转让费共计壹拾壹万元,乙方在2013年6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00 元),在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 元)。 第五条 中国移动XX合作营业厅转让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六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转让后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甲方和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中国移动XX合作营业厅转让后如果要过户,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合同,若有违反本合同的,须承担人民币伍仟元违约金。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7b59bf875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