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技术职位视力要求 警务技术职位的视力要求是一个重要的考量,以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4号》,警务技术职位视力要求如下: 一、有效双眼裸眼视力: 1、双眼裸眼远视力应大于或等于4.0(裸眼视力度数为0.8,含植物性酒精时可以减少0.2),但不低于3.5; 2、双眼裸眼近视力应大于或等于0.7,但不低于0.5; 3、双眼辨色视力:用标准内容测试物品,不管是否有洗眼仪、裸眼戴镜的眼镜,必须在全灯光条件下,两眼都可以正常辨色; 4、有效双眼视力不能低于3.4(裸眼视力度数为0.6,含植物性酒精可以减少0.2)。 二、有效矫正视力: 1、有效矫正视力应大于或等于4.0(视力度数为0.8,含植物性酒精可以减少0.2); 2、双眼辨色视力:使用标准内容测试物品,不管是否有洗眼仪、矫正戴镜的眼镜,必须在全灯光条件下,两眼都可以正常辨色; 3、有效矫正视力不能低于3.4(视力度数为0.6,含植物性酒精可以减少0.2)。 总之,警务技术职位的视力要求是一项基本要求,考试者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视力标准,才能被录取。有效双眼裸眼视力应大于或等于4.0,有效双眼矫正视力应大于或等于4.0,双眼辨色视力应大于或等于0.7,有效双眼视力不低于3.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7fab36dba0d6c85ec3a87c24028915f814d8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