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分别自1981年、1991年、1994年发布以来,对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2004年,将《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共9条,282字,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主动分担家务”“热心志愿服务”“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会自护懂求救”“养成阅读习惯” “低碳环保生活”。 与2004年出台的《守则》相比,新版《守则》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立德树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做出的重大部署落细落小落实,引领和规范学生思想品德与言行举止,要求中小学生“勤劳笃行乐奉献”“明礼守法讲美德”“孝亲尊师善待人”“诚实守信有担当”。在明确要求的同时,守则也给出更具操作性的具体行为规范。例如“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就是“勤劳笃行乐奉献”;“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就是“诚实守信有担当”。[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824f2d9eefdc8d376ee32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