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烟会坐牢吗? 来源:东方烟草报 案例 唐某是某地百惠商行的老板,一直做烟酒生意。今年3月,当地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说唐某卖假烟。当地烟草专卖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该店做了突击检查,查获了2300条卷烟,标值46万元。经烟草专卖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检验,确定查获的卷烟是假冒伪劣卷烟制品。 另查明,自去年8月,唐某从外地购进了假烟和薄膜、香烟纸盒和专卖标识。通过在真烟中掺入假烟重新包装的方法制造了一些假烟,多次销售给当地一些小店,已获得销售收入2万元。 当地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唐某不服,认为自己虽生产、购进假烟但大部分没有售出,销售金额没达到5万元的追刑标准,不构成犯罪,遂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唐某多次销售假烟,且数额巨大,已经触犯刑法,一、二审法院的判定是正确的。 近年来,为了攫取非法利益,个别商家制假售假,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不法商贩认为,卖假烟又不是卖毒品,抓住了顶多罚一点款,没什么大不了的,其实这是误解。销售假烟不但可以构成犯罪,而且相关的刑法条文并非一条。首先,假冒烟大都用劣质原料制成,并且掺有大量有毒、有害化学成分,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硫磺熏烤的工艺,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如果销售此种卷烟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另一方面,如果侵犯他人商标权和违反许可证制度,还可以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经营罪等。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触犯多条刑法条文,将择一重罪受处罚。 唐某认为自己虽生产、购进卷烟但大部分没有售出,销售金额没有达到5万元的追刑标准,不构成犯罪,这显然不成立。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的《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中明确提出,伪劣烟草制品的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伪劣烟草制品的标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标值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第二个量刑档次定罪处罚。唐某已经销售和未销售的假烟的标值已经达到48万元,远远超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起点。唐某自作聪明,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9203a395727a5e9856a6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