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保证财务工作顺利进行,贯彻国家的财务方针政策,向业主展示我们的财务透明度,提高公司的生存能力与发展空间,特制立如下制度: 一、公司的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监督与指导管理处的工作。 1、各管理处的会计对本管理处的财务工作负责。 (1)在发生业务时,会计人员对经办人员交来的原始凭证据结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再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公司制立的会计科目细制记帐凭证并及时输入电脑(或登帐簿)。 (2)会计必须在于每月7日前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相关的电脑、手工报表及财务资料拷贝呈报公司财务部并在呈报表上签字,以便监督呈送报表的及时性。 (3)会计人员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每月应将的管理费、租金、水电费、滞纳金等各项款核对金额及项目是否正确。 (4)会计人员通过每月报表所反映的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并及时报有关部门领导以达到及时掌握该部门经营状况。 (5)月未会计人员需将记帐凭证及有关财务资料以最高要求整齐及装订好并妥善存放归档。 2、出纳员负责货币资金管理,包括:现金、银行结算业务及应收帐款的管理。 (1)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做好以下工作: A、每月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的存入银行,每月库有现金不得超过300元。 B、对各经办人员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查核有关领导及证明人签字是否齐全,缺一不可,把好资金的最后一关。 (2)每月5日前将整理好应收款通知单送业主信箱,通知业主存足金额,10日通知银行扣款,收到的现金或支票应时存入或委托银行进帐。未扣到的款应及时通知,超期应计收滞纳金,直到全部款项收妥为止。 (3)每月底根据银行单及时对帐,发现未达帐要及时报有关的经办人员催收,保证本部门有足够资金运转,必要时向有关领导要求调配。 二、管理处每季度向业委会及广大业主公布财务主要数据,如:每季总收入、总费用及总利润,让广大业主具体地参与监督管理工作,公布要求好下: 1、公布的数据要真实、准确、没有任何的隐瞒及误导; 2、对公布的数据负责; 3、对业主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疑问要耐心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a4aa737bb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