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应用心理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一、 知识水平与能力 分):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及 基本分(40作业(含平时作业﹑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加分(20分): 1、(1)凡参加校院级科技作品、论文竞赛者,每篇加0.5分,获一、二、 以上加3分; (2)凡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类学习竞赛(如英语、数学、计算机等),比赛中获一、二、三、鼓励奖者,院级分别加2、1.5、1、0.5分,校级分别加2.5、2、1.5、1分,校级以上加3分; (3)在省市校院或杂志上发表文章超过200字以上者,分别加3、2.5、2、1.5、2分,投稿多者累计加分(每学期最高上限为4分); 在院级以上各类征文活动中 分。 (备注:以上科技作品、论文、竞赛、征文发表文章等学业活动,作为加分项若都参加,只以成绩最好的一项计) 2、 过英语四、六级分别加 2、3分; 3、 过计算机一、二或三级分别加1、2分 4、 双学位学生每学期定量加3分; 5、 学习成绩(满分10分)的计算方法: (所有课程总分×10%)/科目总数 扣分: 1、 必修、限选、必选课每补考一门扣2分; 2、 违反考场纪律除给予处分外,另扣2分; 3、 无故不交作业者扣1分(以学习委员统计资料为准); 4、 上课无故迟到(以上课铃声或教师安排为准)、早退(以上课铃声或教师安排为准)者、晚自习无故缺勤者,每次扣1分,旷课每一学时扣2分。请事假一学期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学时扣2分(院系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不包括社团活动)。 二、 实践活动 基本分(10分):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好效果,并积极承担各项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生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10分)如不积极参加活动或态度消极的基本分为5分(注:凡班级、系、院组织的活动无故缺席三次及三次以上者,视为不积极或消极参加活动) 加分(10分): 1、 参加社会实践,被评为先进个人,校级2分,院级1.5分,系级1 分 2、 本学期早操全勤者加2分 3、 本学期内担任校、院、系级学生会主要干部,正副主席、部长、主任统一按学生会级别加2、1.5、1分,干事统一按学生会级别加1.5、1、0.5分,参加社团并担任社团内主要职务一稿多投者,以最高分计,不累计;获奖者,一、二、三、鼓励奖分别加3、2.5、2、1.5三、鼓励奖者,院级分别加2、1.5、1、0.5分,校级分别加2.5、2、1.5、1分,校级 主席、会长1.5分,部长1分,副部0.5分,心理学专业社团(如心缘心理健康协会)干事加0.3分;学生会干事表现突出获得上级表扬,有资料考证的加0.3分。 (备注:一人担任多职者以最高分计) 4、 参加院级及院级以上的体育比赛者每次0.5分,参加系级体育比赛每次0.3分(最高上限3分),获奖翻倍;观看比赛每次0.2(上限2分) 5、 积极参加校院系各类文艺活动分别加1.5、1、0.5分,合唱队员加2分,上限2分 6、 本学期内担任班委,班长2分,其他班委1分(综合测评组1.5分、舍长0.5分) 7、 宿舍文化节参加者0.5分,获奖一项1分,最高上限4分 8、 宿舍在各类检查中获得优秀,并有相应证明的给予加分,院级加1分,系级0.3分(宿舍文化节另算) 9、 个人在各类比赛中获校、院、系分别加2、1.5﹑1分 10、通过国家各类资格认证者1分 11、自主(非班级安排)代表班级参加活动(含讲座、班会等各类活动)每次加0.5分,(需提供相应证明) 12、听讲座、观看校院系活动每次0.5分 13、打扫实验室每次0.3分 扣分: 1、 凡校院系班要求统一参加的各类活动,凡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迟到0.5分,请假超过规定次数每次0.2分(不得超过3次) 2、 凡学生干部会议无故缺席者扣1分,迟到或早退0.5分 3、 宿舍受到院系批评的,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 4、 运动会、冬季长跑报名参赛者无故不出席比赛者扣1分 5、 无故不出操者扣1分,迟到扣0.5分 6、 违反宿管纪律私自用不允许用的大功率用电器、夜不归宿受到院级以上批评或处罚的扣2分 7、 不参加社会实践者扣1分,体育锻炼未达标者扣1分 8、 扫雪正常记考勤,无故旷到者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3分(女生允许请三次假,三次以上开始扣分);党员及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学生会及班团委干部等有上述情况的翻倍扣罚。 三、 品德素质 基本分(10分) :爱国爱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具有正确的人生态度,明辨是非,作风正派,自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拥护正确的价值取向;积极提高思想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党团活动以及学院的各种教育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活动;讲文明、懂礼貌,尊师重教友爱同学,严格遵守石河子大学校纪校规并能以之作为大学生活的行为准则。 加分(10分): 1、 思想觉悟较高,写入党申请书者0.5分,被推荐为发展对象或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加1分, 本学期入党者加1.5分 2、 积极参与党团活动,并被授予荣誉者酌情加分(获得省区级以上表彰加3分,市级加2.5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5分,系级加1分),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先进个人加分同上,重复获奖者以最高分计,不能累计加分 3、 关心集体荣誉,对集体有突出贡献者(需拥有可考证资料或集体票选当选)加1.5分 4、 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及活动者(如志愿支教、双语教学等)加1分,若获得奖励的按级别酌情加分(获得省区级以上表彰加3分,市级加2.5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5分,系级加1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aadfb155f0e7cd1842536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