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须知 深圳大学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须知 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1995年,通过国家首批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大学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考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二)报名办法: 注:如需兼报多个专业,须网上报名时选择多个专业,确认时候分别到各专业缴费和确认。 2、现场报名确认: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①交验身份证原件和艺术类考生准考证,交复印件; ②备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③缴交报名费:广东省考生200元,现场确认只接受银联pos机刷卡缴费。 ④认真填写或核对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三)现场确认、考试时间与地点。 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专业志愿优先。 1、按省统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专业,出档考生,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优先,按投档成绩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b7f83c50a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