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出生证明书 小孩诞生证明样本诞生证,也就是《诞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诞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诞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状况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托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诞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诞生医学记录》进展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诞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诞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诞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诞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诞生医学证明》。 诞生证 - 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诞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供应的新生儿诞生医学记录及原《诞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状况属实赐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诞生医学证明》的,补发《诞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诞生医学证明》正页。 2. 补办诞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赐予补办诞生证。以上全部证明中姓名必需与户口薄一样。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需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诞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诞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ba38f2a7f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