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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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活动室工作制度



党员活动室制度1

党支部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党支部开展党内各项活动的重要阵地。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的作用,规范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负责。支部书记为党员活动室管理第一责任人,并设立管理员,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内的设施和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借,任何人不得损坏室内设施和资料,如有损坏、丢失,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三、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内的书刊、器材等是党员学习教育的专用物品,不能改做它用,不能随便损坏或丢失。

四、按照“经常性使用、规范化管理”原则,按时向党员开放党支部党员活动室,提高使用效率,发挥教育功能。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管理员要做好安排,每次使用党支部应做好登记。

五、党支部党员活动室每次使用后,管理员须及时整理室内物品


和打扫卫生,保持整洁的环境,检查设备和资料完好情况,并作好使用情况记录。

六、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会议或学习期间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震动状态,保持室内安静。 党员活动室制度2

“职工之家”活动室是全镇干部职工活动、健身的场所,为了加强管理,保障活动室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遵守。

一、活动室只向本镇干部职工开放,严禁外人进入。

二、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8002000(根据季节变换进行调整)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2000

三、活动室按规定的时间开放,不得在上班时间入内进行健身活动,不得超时逗留。

四、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负责做好健身器材的维护和活动用品的保管。

五、使用健身器械和活动用品要遵守使用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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