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宣传 1、什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进行的结算。包括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2、哪些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答:重庆市从事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的企业均可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和收付。 3、企业怎样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1)企业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具体路程如下: ①企业应当在首次办理业务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 ②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 ③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 ④企业凭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向当地 1 国税局办理出口免抵税申报; ⑤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或《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2)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帐,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4、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企业是否需要外汇核销? 答: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无需在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在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也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 5、企业使用核销单,外币报关出口,跨境人民币收款后如何办理出口核销? 答:企业应向境内收款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并提供对应出口核销单号,由收款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后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企业提供核销专用联、核销单、出口报关单、核销报告表等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出口核销手续。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0312f7168884868762d6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