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单位证明

时间:2022-07-11 12:10:34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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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单位证明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中心:



本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申请提取(转移)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必须是本人的账户,并与公积金缴存银行为一个银行)开户行 收款人 我单位住房公积金联系人 职工个人联系电话





请给予办理

单位名称(签章)



注:此证明“转移”指调出或调离昭通市管辖区转出住房公积金 巧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712232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6c271932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