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工作流程 非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两年以后不能办理派遣手续) 第一次派遣 改派 没有办理过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将相关材料(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等),签约上海、北京单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接受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交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须携带下述材料: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原件(原派遣单位是当地人事局的未就业毕业生不需要该材料); 3、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签约上海、北京单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接受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交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注:原派遣单位为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同学,直接到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个人派遣信息录入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派遣库,制定派遣方案。 根据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时间安排,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打印报到证。 毕业生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委托领取: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办理好的报到证。 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户口等相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77a4afba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