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落地理学 聚落地理学是研究聚落形成、发展和分布规律的学科,又称居民点地理,是人文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最早对聚落作较为系统的地理研究的是德国地理学家科尔,他于1841年发表《人类交通居住与地形的关系》一书。1906年施吕特尔发表《对聚落地理学的意见》,第一次提出“聚落地理”的概念。以后经拉采尔、以及法国的维达尔·白兰士、白吕纳、德芒戎、美国的鲍曼等人的推进,到20世纪30年代,聚落地理研究遍及全世界,并在发展较早的国家形成了不同的研究风格。德国以景观论为特色;法国重视社会经济史对聚落的影响;英国则对聚落的历史地理有较多的研究;美国的聚落研究从白人的拓荒和居住问题开始,带有明显的实用性质。 由于聚落有乡村和城市之分,聚落地理学也分为乡村聚落地理和城市地理学两大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城市地理学发展较快,形成了一门独立学科,而乡村聚落地理研究不仅数量少,而且理论和方法上发展很慢。尽管聚落地理学包含两大部分的概念没有消失,实际上不少地理学家把聚落地理学看作乡村聚落地理学的同义语。 聚落地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不同地区聚落的起源和发展;聚落所在地的地理条件;聚落的分布,揭示聚落水平分布和垂直分布的特征并分析其产生的自然、历史、社会和经济原因;聚落的形态,这是聚落地理学中研究较多的方面,涉及的内容有聚落组成要素,聚落个体的平面形态,聚落的分布形态,聚落形态的演变,自然地理因素(主要是地形和气候)以及人文因素(包括历史、民族、人口、交通、产业)对聚落形态的影响。 在注重聚落景观研究的国家,还考察聚落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建筑风格;聚落的内部结构,分析聚落经济活动对聚落内部结构的影响,具体研究在平原、山地、沿海、城郊等不同环境条件下聚落内部的组成要素和布局;聚落的分类。通常是按经济活动(或职能)和形态两大属性来划分聚落类型。 聚落地理学在研究方法上重视实地调查,注意搜集与聚落发展有关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统计资料,充分利用大、中比例尺的地形图或航空像片。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聚落功能结构、规模结构和地域结构的分析中,还引进了数量方法和行为理论。 聚落地理研究对于研究人类活动空间规律是不可缺少的。在实践上它对协调聚落与经济活动的关系有直接的作用,例如村落员为适宜的布置形式、服务设施员为有效的设置地点、村落如何适应社会和经济变革所引起的社会生活的新特点等课题。 聚落地理学与人口地理学分别研究人类分布现象的两个侧面,即人口地理学着重研究人口分布,聚落地理学着重研究人口分布的具体形式——聚落(居民点)。聚落地理学与乡村社会学的研究都寻求改善村落的组织,不过前者着眼于改善功能结构和总体布局,后者着眼于社区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协调。此外,乡村聚落地理也是乡村地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eb40ca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