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意向书》时应注意事项 提交下列资料 (请于_ 12 月_ 14 日前提供): A、 应届毕业生 1、 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请填写好本人资料栏及签名,学校盖章后 日内返还一份人力 资源部盖章,公司盖好章后也会返还一份给本人留底) * 如果暂时未能拿到三方协议书的同学,请先把以下准备好的资料提前寄过来,待取得后再将三方协议书寄给公司 需要调动档案的同事,在三方协议的“档案接收单位”一栏请填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公司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是深圳市罗湖区桂园派出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26号) 2、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原件; 3、推荐表原件; 4、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2份; 5、深圳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1份 (首【户主】页及本人页) ; 6、一寸彩色、黑白相片各8张; 7、有效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3份; 8、专业资格证书(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单科合格证)复印件1份 9、《拟接收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B、非应届毕业生 1、深圳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1份(首【户主】页及本人页) ; 2、一寸彩色、黑白相片各8张; 3、有效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3份; 4、专业资格证书(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单科合格证)复印件1份 1 C、海外留学人员 1、 请提供学历证、学位证鉴证材料(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新城大厦一楼外管局) ; 温馨提示:学历证、学位证鉴证材料务请于2010年9月1日前提交,不能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将会影响正常录用工作。 2、 深圳户籍的外国留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首【户主】页及本人页); 3、 一寸彩色、黑白相片各8张; 4、 有效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3份; 5、 专业资格证书(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单科合格证)复印件1份 党员关系转移函: 接收单位名称: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以外学校)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深圳市内学校) 上述资料請寄回公司: 单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人力资源部 黄珊 邮寄地址:深圳深南东路地王大厦37楼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618257 有关应届毕业生接收和档案转移如有疑问联系人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人力资源部 孙艳春 电话:(0755)82618291 请诸位同学务必重视以上注意事项。不能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将会影响正常录用工作。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fa89d428ea81c758f578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