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锦城支 行: 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可以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本人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下述用途: □审核本人贷款、贷记卡(信用卡)、准贷记卡申请,以及对所发放的贷款、贷记卡(信用卡)、准贷记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审核本人作为提出信贷业务申请的组织或机构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人、关联人,以及对所发放的信贷业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以及对所担保业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审核本人作为提出特约商户申请的个人或组织/机构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人、关联人; □处理本人异议; □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的信用信息,用于审批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提取审核等; □向本人提供的其他贵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具体如下: 三、如果贵行超出本授权书范围进行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则贵行应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人业务结清之日止。 四、若本人在贵行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信用报告及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其他资料等无须退回本人。 五、本授权书内容与相关业务的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无论相关合同在本授权书之前或之后签署,均应以本授权书的内容为准,但相关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是针对本授权书内容所做修订的除外。 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贵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 本人姓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完整填写空白项内容,并正确选择授权用途。)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119d2f15727a5e9846a6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