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证明文件 根据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要求,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当向银行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件或户口簿。 b、香港、澳门特备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c、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d、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e、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 b、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证。 c、台湾地区居民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d、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定居国外的证明文件。 e、外国公民为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 f、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证明材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05f692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