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迹府》原文及翻译 公孙龙子 原文: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假物取譬,谓白马为非马也。 孔穿,孔子之裔也。穿与龙会。穿谓龙曰:“臣居鲁侧闻下风高先生之智说先生之行愿受益之日久矣乃今得见然所不取先生者独不取先生之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白马非马之学,穿请为弟子。” 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矣。龙之学,以白马为非马者也。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也者,悖。” 孔穿曰:“先生之所以教穿者,似齐王之谓尹文也。齐王之谓尹文曰:‘寡人甚好士, 以齐国无士,何也?’尹文曰:‘愿闻大王之所谓士者。’齐王无以应。尹文曰: ‘今有人于此,事君则忠,事亲则孝,交友则信,处乡则顺,有此四行,可谓士乎?’齐王曰:‘善!此真吾所谓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为臣乎?’ 王曰:‘所愿而不可得也。’” “是时齐王好勇。于是尹文曰:‘使此人于广众大庭之中,见侵侮而终不敢斗, 王将以为臣乎?’王曰:‘钜士也?见侮而不斗,辱也!辱则寡人不以为臣矣。’ 尹文曰:‘唯见侮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是人失其四行,其所以为士也然。而王一以为臣,一不以为臣,则向之所谓士者,乃非士乎?’齐王无以应。” “尹文曰:‘今有人君,将理其国,人有非则非之,无非则亦非之;有功则赏之,无功则亦赏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齐王曰:‘不可。’尹文曰: ‘臣观下吏之理齐,齐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国,信若先生之言,人虽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与?’ “尹文曰:‘言之敢无说乎?’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见侮而终不敢斗,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见侮而不斗者,辱也。 ’谓之辱,非之也。无非而王非之,故因除其籍,不以为臣也。不以为臣者,罚之也。此无非而王罚之也。且王辱不敢斗者,必荣敢斗者也;荣敢斗者,是而王是之,必以为臣矣。必以为臣者,赏之也。彼无功而王赏之。王之所赏,吏之所诛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赏罚是非,相与四谬,虽十黄帝,不能理也。’ 齐王无以应。” “故龙以子之言有似齐王。子知难白马之非马,不知所以难之说,以此,犹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类。”(选自《公孙龙子.迹府》,有删减) (补注:公孙龙传说战国时期人,名家的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为《公孙龙子》,提出了“白马非马”等论点,即白马不是普通所说的马。主要研究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事物的共性和个性所具有的内在矛盾,最后得出违背常理的结论。) 译文: 公孙龙是战国时期著名的逻辑学家。他痛恨当时事物的名称与实际相脱离的混乱现象,提出了“白马异于马”的命题。 孔穿是孔子的后裔。孔穿拜会公孙龙,便说:“鄙人住在鲁国,在下边久仰先生的声誉,羡慕先生的才智,钦佩先生的德行。老早想来受学承教,今天才有幸拜见。但是有点不敢苟同的是您那套白马异于马的学说而已,请您放弃的主张,我就甘拜为您的弟子。 ” 公孙龙说:“先生的话未免荒唐了,我的学问,就在于以白马异于马这个学术原则,要我放弃它,我便没有什么可教的了。让我没有什么可教,而却要跟我学习,这就荒唐了。 孔穿说:“先生用来教训我的东西,有点象齐王对尹文所谈的那样:齐王曾经对尹1 文说:‘我很喜欢士人,可是齐国没有士人,这是什么缘故?’尹文说:‘想倾听大王所谓士的标准是什么?’齐王一时说不上来。尹文接着说:‘现在有这样的人,效劳君主很忠诚,奉侍父母很孝敬,结交朋友很诚实,对待乡亲很和顺,有这四种德行的人,可称为士了吗?’齐王说:‘那太好了!这正是我所谓的士了。’尹文说:‘大王如果得到这样的人,愿意任用他为臣下吗?’齐王说:‘那是我求之而不得的呀!’ 当时齐王提倡勇敢战斗,于是尹文便说:‘假使这样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中,受到欺负而始终不敢搏斗,大王还肯用他为臣吗?’齐王说:‘嘻!这还算什么士人?遭受欺负而不敢争斗,多么耻辱!受人侮辱而不知羞耻的人,我是决不会用他为臣的。’尹文说‘虽然受到欺侮而不争斗,可是并没有失去这四种德行呀!既然没有失去四种德行,那末人并没有失去作为士的资格!然而,大王一下自想用他为臣,一下自又不肯用他为臣。那么请问:您刚才所说的“士”的标准,不算数了吗?’齐王哑口无言了。” “尹文接着说:‘现在有位君主,打算治理他的国家,人民有过错便处罚他,没有过错也要处罚他;有功劳便奖赏他,没有功劳也要奖赏他。这样管理他的国家,却反而埋怨人民不好管理,对吗?’齐王说:‘这当然不对罗!’尹文说:‘以我的浅见看来,下面官吏治理齐国的办法,就象这个样子!’ 齐王说:‘寡人治理国家,倘若象先生说的那样,人民即使 不服管理,我也不敢埋怨的。不过我想情况不至于那样吧!’ 尹文说:‘ 我那样说岂敢没有根据?大王的法令规定:“杀人的处死,伤人的判刑”。人们有威慑于大王法令的,受到欺负侮辱而始终不敢起来争斗,这是维护与遵守大王的法令啊!然而大王却说:“受到欺负侮辱而不敢起来争斗的,太耻辱了!”大王说这种行为是耻辱的,就是宣布它是错误的,本来并没有过错而大王却加以谴责,因而国家取消了他作官的资格,不用他为臣了;不任用为臣就是一种惩罚,这是无罪而被大王惩罚了!既然大王鄙视不敢争斗的人,必然赞扬敢于争斗的人;赞扬敢于争斗,就是宣布他是正确的,也就必然起用这种人为臣了。必然起用为臣,就是最大的奖赏。这种人毫无功劳而大王却大加奖赏。这样,大王所奖赏的,正是官吏所要诛罚的;君主所赞扬的,却是法律所禁止的。赏罚是非,四个方面互相矛盾。这种与治国之道背道而驰的情况,即使有十倍于黄帝本事的人,也不可能治理好国家。’齐王无话可答。 如上所说,所以我认为您的话,是类似齐王的言论。您只知道驳斥‘白马非马’的命题,却不懂得逻辑‘反驳’是怎么一回事?因此,您跟齐王一样,只知道喜好‘士’的名称,却不明白“士”概念的类别(一般与个别)。”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fa1277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