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我单位的 (工程名称),于 年 月 日在 (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后,已完成评标工作和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该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标价为 (人民币)元,中标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请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到 (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中标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说 明 1、《中标通知书》是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其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出示《中标通知书》,交给颁发施工许可证部门存档; 3、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 4、《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的中标结果,依法应作为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之一,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中标通知书》正本三份,建设单位、中标单位、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关单位。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中 标 通 知 书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承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eefa10bb68a98271fefa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