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 2017年1月1日至1月3日调休,放假3天 2017年1月1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017年1月4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调休,放假7日。 2月3日(星期五)、2月4(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2017年4月3日至5日调休,共3天。 4月4日(星期二,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4月6号(星期四)、4月7日(星期五)照常上班。 2017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 5月4日(星期四)照常上班。 2017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公休,共3天 6月30日(星期二,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5月28日(星期日)公休 5月2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5月29日(星期一) 5月31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10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七、2017年十一国庆节放假通知: 2017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与中秋节连休。 10月1日(星期日)、10月2日(星期一)、10月3日(星期二)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8号(星期日)公休调至10月6号(星期五) 10月8号(星期日)正常上班。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965d4834a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