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013 一、 合同的背景和目的 本合同是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与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就施工合同达成的一致意见,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特拟定本合同。 二、 合同的签署 1.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谈和协商,达成共识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必须为业主和承包商原件各一份,并且双方均应保留合同的电子副本。 三、 工程范围及要求 1. 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规模、位置、时间、质量等关键信息,并附上相应的图纸、设计文件等。 2. 承包商对工程质量应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的后续责任。 3. 承包商应按照业主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流程,并保证按时完成工程。 四、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 业主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约定的价款形式和支付方式按期支付。 2. 业主留有支付尾款的权利,承包商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到尾款。 3. 若工程发生变更,导致价款发生变动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进行调整,并签署补充协议。 五、 施工期限和验收标准 1. 施工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2. 施工完成后,双方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3. 若承包商未按期完成工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六、 保证和保险 1. 承包商应提供适当的保单,以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伤害。 2. 承包商应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等问题提供一定的质保期,并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 七、 双方的违约责任 1. 若业主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项,应承担延迟付款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2. 若承包商未按期完成工程,应承担延迟交工所导致的违约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ae405fd01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