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土木工程 学院2011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表 副组长 叶继红、陈镭 秘 书 叶林 院系推免生工作组 员 领导小组 院系推免生工作组 长 专家考核小组 组 员 组 长 童小东 孟少平、龚维明、刘 钊、黄 镇、李启明、杨小丽、 韩晓林、沈 杰、刘家彬 各硕士点专业招生负责人 副组长 秘 书 各硕士点面试专家成员 院系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月19日前:公布学习成绩(绩点)和能力分排名。向学生公布免试研究生名额、初选后参加面试的名额、面试内容和报名条件(详见通知); 2. 9月20日~9月21日: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3. 9月23日:审查报名学生的基本条件(按学校公布的条件),根据学习成绩(绩点)排名和能力分排名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并向学生公布。 4. 9月24日:分专业对学生进行面试,并对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5. 9月24日:根据学习成绩排名、面试成绩排名和能力分排名,确定上报的推免生名单。 6. 9月25日:入选的同学按最后的排名次序填报志愿。 7. 9月26日:将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 1. 以综合排名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综合排名(A)由学习成绩绩点排名(B)和能力分排名(C)按下式计算: A=0.7×B+0.3×C 学习成绩绩点排名和能力分排名均按各专业的全年级排名。成绩统计范围包括前三年的必修、限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能力分计算办法详见院学生办公室制定的相关规定; 2. 参加面试的名额一般为免试生名额的1.5倍,当有2位或2位以上的学生得分相同,且位于面试名额线附近时,可适当增加面试名额,但最多不超过免试生名额的2倍; 3. 确定最后的免试名单时,学习成绩绩点、能力分均在参加面试的同学中进行重新排名; 4. 以最终综合排名作为录取依据。最终综合排名(D)由学习成绩绩点排名(E)、面试成绩排名(F)和能力分排名(G)按下式计算: D=0.7×E+0.2×F+0.1×G 5. 对未做能力分统计工作的杨廷宝班,在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时,综合排名按学习成绩绩点排名确定;面试后,最终综合排名(D)由学习成绩绩点排名(E)、面试成绩排名(F)按下式计算: D=0.7×E+0.3×F 6. 能力分的计算由院学生办公室负责;学习成绩绩点的计算由院教务员负责;面试成绩由专家组组长负责。各项成绩汇总由院教务员负责。 成绩评定原则及排名办法或公式(含学习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等) 1. 面试一般按二级学科(专业)或一级学科进行,录取人数较多的专业可分组面试。各系应根据专业特点,由系主任负责组织制订面试细则,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院系面试办法 2. 面试细则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面试前向学生公布; 3. 每个面试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五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与面试学生有利害关系的教师应回避; 4. 面试专家以无记名方式打分,面试成绩取各专家评分的简单平均值。分组面试时,对各组的面试成绩进行统一规格化。 备 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359a6ca45177232f60a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