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与签定合同两者的区别 你知道签订合同与签定合同有什么区别吗?口头上,这两者的发音是一样的,实践中不少人也没有认真的区分过它们。但是在一些比较特殊的场合下,它们的差异就显得比较重要了。接下来,就由为您详细介绍吧。 《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构造来说,“签订”是并列构造,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构造,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 “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适宜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标准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那么,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那么主要强调了三点: (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 (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 (但凡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根本原那么。 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 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 讲老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那么,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那么。不老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开展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老实信用度,进而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法律对此并没过多的干预。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合同内容进展约定,此时需要遵循公平与老实信用原那么。关于合同签订与合同签定之间的不同之处,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53a2e192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