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琴潭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在学校学区内居住并符合学区生及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如已在别的学校读过一年级或未满6周岁、户籍弄虚作假报名的,经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实名查实后将进行清退,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二、学区范围: 1.甲山街道办事处官桥村委、东莲村委、唐家村委的琴潭岩村。 2.东莲小区、琴潭三小区、红岭御苑(中隐路13号)。 3.经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我校接收居住在榕湖小学琴潭分校学区的符合政策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时间及报名方式: 招生时间: 1.2022年6月24-3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在“桂林小学招生”报名系统登记信息。 2.2022年7月2-3日,学校现场对学生的信息进行审核。 招生方式: 家长通过安卓手机安装”桂林小学招生”APP,具体操作说明请后续登录“桂林市琴潭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查看,此APP将于6月24日开放。 四、报名须出具的材料: (一)学区生(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1.秀峰区农业户籍生(如:**村),户口所在地学校学区范围内。 2.父母及儿童具有桂林市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象山区户籍(非农户籍),父母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和实际住地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3.父母及儿童的户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学生全家无产权住房,在学校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房实际常住,或在租赁的房屋常住。(还需房东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4.儿童户籍为学区外,但有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和所有权房屋在学区内,并在学区内常住。 5.父母及学生户籍为四城区非农户籍,在桂林无房产并在学区内常住。 以上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报名时需带1、户口簿(户口簿复印首页、父、母及就读子女户籍页)2、出生证3、居住地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或租住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及儿童户籍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象山区、雁山区外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符合入学条件,在学校班额未满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可以在我校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不予安排: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就读子女户籍证明(户籍首页、父、母及就读子女户籍页) 2.出生证 3.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截止2022年8月31日,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且须按期进行年度签注);如因续证,居住证无法显示满一年的,不需到派出所开证明,由学校统一到派出所查实。 4.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已取得1年以上(截止2022年8月31日,含1年)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 5.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截止2022年8月31日,含1年)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等任何一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9fde73b0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