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通知范文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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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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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通知参考模 202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随着企业、商户复工复产陆续展开,清明节假期人员流动逐步大,安全管理任务繁重。道路交通领域,对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班线、客运车辆、国省干线公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深入细致的大排查,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建筑施工领域,对清明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加强超市、大型活动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对安全生产“不放心”环节、“不放心”场所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清明节期间,随着公共场所逐步开放,全县居民群众活动加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集散地、旅游住宿场所、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严防旅游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各类游乐设施等景区()公用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检测检验,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和场所,立即责令停业并限期


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仍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运营。加强公园、景区()旅游秩序管理,要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有序。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对本辖区、本单位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征地拆迁、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治安巡逻力度和频次,提高街头“见警率”,提升游客及群众安全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安全防控力度,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破坏活动发生。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公车私用和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督查检查安排 ()工作分工。

()督查内容。


1.党员和公职人员遵规守纪情况; 2.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履职尽责情况; 3.紧急突发事件、紧急事项和敏感信息处置情况; 4.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 5.所属行业、机构服务民生情况; 6.《检查登记表》要求的其他情况。

()有关要求。

一是节日期间各工作督查组,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

二是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不影响督查对象单位正常工作”的原则,不搞接待陪同、不收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不借机旅游,遵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督严查,确保实效。

三是对乡()联合督查组实施督查时,重点检查各地值班通联、应急值守、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值班带班人员在岗履职尽责等情况,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检查党风政风、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市场安全、教育卫生、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文化旅游、城市秩序等情况。

四是各专项督查组除负责检查所属单位、行业外,还要按照督查计划检查部分县直单位、乡()、村、派出所等单位值班值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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