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中医院 关于2014年中医药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 自查报告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省财政2014年度中医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5〕73号)文件要求,我院就该项目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近几年来国家惠民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政府恩惠,尤其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中医药专项资金督查工作,及时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中医药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领导小组;我院在2014年开展中医药专项项目建设1个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骨伤科),共涉及资金数10万元。 2014年专项资金10万元,无其他配套资金,资金主要用于骨伤康复科办公设施设备采购,截止2015年8月,资金已投入使用84896元,未使用资金15104元。 自项目实施以来,通过项目资金极大的完善了骨伤康复科设施设备,在诊治病患上取的了良好的效果,使骨伤康复科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项目执行情况 我院在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没有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没有擅自调整预算、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专项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三、自查自评情况 通过自查我院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项目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项目准备不够充分;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完善的规定或办法。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各项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以上是我院2014年中医药专项资金到位、使用及其效益情况。我院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茂县中医院 2015年8月5日 茂县中医院 关于2014年中医药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坤世杰 院支部书记、院长 副组长:董群凤 副院长 成 员:江先凤 财务科科长 易 伟 办公室主任 杨顺刚 医务科科长 陈 崑 设备总务科科长 苗双喜 骨伤康复科主任 杨 芳 财务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易伟担任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茂县中医院 2015年8月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bee1e9c3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