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2005年9月21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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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5129 2005921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人民银行按照利率改革和管理的要求对涉及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适当修改。就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一、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计、结息规定

()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邮政汇兑资金在人民银行贷方余额执行超额准备金利率,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金融机构存款的计、结息规定

()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除活期存款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外,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由开办业务的金融机构法人(农村信用社以县联社为单位),以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为原则,自行制定并提前告知客户。

三、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闰年366)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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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5921日起执行由于部分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基层机构计算机尚未普及,其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最迟可延至2006121具体执行时间由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决定,并敦促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施。 五、其他有关规定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和《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中有关计、结息条款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存款利息计算方法举例 ()积数计息法

例:某客户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支取情况如下表,假定适用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为072%,计息期间利率没有调整,银行计算该储户活期存款账户利息时,按实际天数累计计息积数。

┌──── ┬── ─┬─── ┬────┬────────── 日期 │ 存入 │ 支取 余额 计息积数 ├──── ┼─── ┼─── ┼────┼────────── │2006.1.2 │10,000│ │10,000 │32×10,000320,000│ ├──── ┼─── ┼─── ┼────┼────────── │2006.2.3 │3,000 │7,000 │18×7,000126000 ├─── ─┼─── ┼─── ┼────┼────────── │2006.2.21│5,000 │12,000 │12×12,000144,000│ ├──── ┼─── ┼─── ┼────┼───────── ─┤ │2006.3.5 │2,000 │10,000 │13×10,000130,000│ ├─── ─┼─── ┼─── ┼────┼───────── ─┤ │2006.3.18│ │10,000│0 └─── ─┴── ─┴── ─┴────┴──────── ──┘

应付利息=(320000126000144000130,000)×(0.72%÷360)=144 ()逐笔计息法 1.计息期为整年()

例:某客户2006228日存款10000元,定期整存整取六个月,假定利率为189%,到期日2006年为828日。

利息计算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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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10,000×6×(1.89%÷12)=945 利息计算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应付利息=10,000×181×(1.89%÷360)=9503 2.计息期有整年()又有零头天数的

1:某客户2006731日存入10000元定活两便存款,若客户2007310日全额支取。支取日,银行确定的半年期整存整取利率为189%。

假设银行制定的定活两便存款计息规则如下:定活两便存款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利息计算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应付利息=10,000×7×(1.89%×60%÷12)+10,000×10×(1.89%×60%÷360)693

利息计算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应付利息=10,000×222×(1.89%×60%÷360)=6993

2:某客户2006228日定期整存整取六个月10000元,假定利率为189%,到期日为2006828日,支取日为2006111日。假定2006111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为072%。

原定存期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逾期部分按活期储蓄存款计息,利息计算如下:

应付利息=10,000×6×(1.89%÷12)+650,000×(0.72%÷360)=1075 原定存期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逾期部分按活期储蓄存款计息,利息计算如下:

应付利息=10,000×181×(1.89%÷360)+650,000×(0.72%÷360)=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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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ce5c0afdd3383c4bb4cd28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