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七牌二图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即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施工标志牌规格为高1.5M,宽1.8M其他不小于1.2×0.8米,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0.06M,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工程项目简介及质监举报电话牌、工程项目负责人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工程创优牌、文明施工牌和工地施工平面布置图。 单框尺寸为1.2×0.64m,四周加25mm外框,外框粗线8mm,细线4mm。面板为蓝底钢板,字体为黑体,标题字用红字白框,字体高度45mm,内容字用蓝底白字。标牌底距地面高度1.3m。一般情况,“七牌一图”放在进入工地的入口附近醒目位置。 一、工地项目介绍及质监举报电话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主要工程量、建设范围、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和质监部门举报监督电话: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 监理单位: 总 监: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开工日期: 层 数: 计划竣工日期: 二、工程项目责任人员牌:包括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安全员、质监员。 组织机构名单 项目经理: 施工员: 技术员: 质检员: 安全员: 试验员: 材料员: 资料员: 瓦工班: 木工班: 钢筋班: 油漆班: 电工班: 水工班: 架子班: 焊工班: 三、安全生产制度牌:主要介绍安全生产的目标及要求。 安全生产十项措施 1、 按规定使用“三宝”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 3、 机械不准带病运行,不准超负荷作业或运行中维修,保养。 4、 架设电线必须符合要求,电器设备要全部接零接地。 5、 现场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都有漏电、跳闸装置。 6、 脚手架材料及搭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 各种缆线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 高空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9、 施工现场“四口”必须用盖板加以防护,夜间设红灯示警。 10、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材料构件堆放整齐。 四、消防保卫制度牌:消防保卫重点、要点及常规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根据《“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文件》的消防管理办法中的第十条、第十八条内容填写。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防火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工棚搭建、各区域之间要符合防火规定。 3、 一切架空电线,用瓷瓶固定,过墙线必须从管内通过。 4、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 5、 施工现场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品堆放处应张贴防火标志。 6、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及器材。 页脚内容1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7、 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 8、 施工现场要有专人值班,发现偷盗及时报告。 9、 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工地,必须进入时需戴安全帽。 10、 携带物件出门,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五、环境保护制度牌:根据项目所在位置的环保特殊要求,制定符合国家法律、当地环保法规要求的切实可行的制度。 1、 不随地吐痰、乱丢皮壳、纸屑、烟蒂。 2、 不闯红灯、随意穿行。 3、 不乱停车、挤占道路。 4、 不乱设摊点、影响交通和卫生。 5、 不乱搭乱建、有损市容。 6、 不乱倒垃圾、乱扔杂物。 7、 不乱涂乱贴、乱设广告和标语。 8、 不损坏绿地、侵占绿地。 六、工程创优牌 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3、 不是机械操作工人,不准开动机械设备。 4、 吊蓝严禁载人,不准乘人上下。 5、 不准擅自拆动脚手架材料及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 6、 搅拌机料斗下、不准站人。 7、 不准高处作业者自上向下抛掷杂物。 8、 不准穿拖鞋或光脚进入施工现场。 9、 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0、 不准酒后上岗作业。 七、文明施工牌 文明施工十条标准 1、 签定门前“三包”管理合同明确责任人并挂牌。 2、 文明施工应列入组织设计内容,场地要有施工总平面图。 3、 施工现场周围要有砖砌围墙。 4、 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垃圾按平面图布置堆放。 5、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要设大门。 6、 施工现场要做到道路畅通,无积水,材料分类堆放,垃圾及时清运。 7、 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垃圾应有防护。 8、 施工现场用水,要经沉淀后有组织排放。 9、 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棚及时拆除。 10、 加强职工教育,搞好周围群众关系。 八、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部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页脚内容2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页脚内容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e51b3fbbb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