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须知 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须知 一、企业职工申请地点: 1. 在省本级、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 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 济宁市、泰安市、 威海市、日照市、莱芜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参加失业保 险的企业职工,登录参保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门户网站,办理网上申请。 2. 在青岛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 办理网上申请。 二、企业职工申请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36 个月(含 36 个月) 以上(现调整为 12 个月,有效期待定)。 2. 20__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 第 1 页 共 3 页 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于获证后 12 个月内申请。 3. 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费记录。 4. 企业职工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 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__ 〕68 号)中的 81 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之一。 三、企业职工申请注意事项: 1.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网上办理的为山东省(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机 构核发的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 2. 企业职工登录申请提示信息为 “查询不到证书信息 ”,可能为外省核发的或行业部门 核发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如属于此两种情况,请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 厅实施人工办理。 省本级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凡符合鲁人社字 [20__]85 号文关于 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的相关规定,且本人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 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__]68 号)规定的 59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e5e2a0672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