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中心废物收集处理参考办法 1. 公共安全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实验室废物的处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 31190-2014) 及《长春中医药大学实验(训)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 各实验(训)室师生应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不随意掩埋、丢弃固体废物。 3. 严禁将实验废液直接倒入洗手池,严禁将实验垃圾倒入实验室外生活垃圾桶内,严禁将实验垃圾堆放在门口占用公共消防通道,严禁任何人将实验室医疗废弃物私下卖废品。 4. 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创新实践中心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如变更实验室安全员,应及时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备案。 5. 实验废液废物要采取适当措施做“无害化”处理,对于确实无法处理的,各实验室根据需要使用专门容器,随时分类收集有毒、有害化学废液及固体废物,定点存放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安全保管。 6.三种废物收集容器分别注明“酸性废物”、“碱性废物”或“有机废物”。使用前必须查看清楚标签,并将废物弃置在指定的废物收集容器,避免与不兼容的废物混合。 7.使用者必须于弃置废物的记录表填上化学废物名称及容量。此外,亦应记录实验室内化学废物的总贮存量及种类,并定期更新。 8 在运送化学废物集中处理前,应选择临时贮存的合适地点,并张贴告示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9. 各实验室将收集的各类废液、废物统一运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下设的废物回收库,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联系环保局指定认可的具有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处置。 10.交接危险废物(含相应的危险废物登记表)时须做好登记,确认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并由具体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签字,资料保存三年。 11.对实验室破裂玻璃器皿,请实验人员用防扎漏包装将其包裹好,在包裹外贴标签注明“破裂玻璃器皿”,并与本楼保洁员说明情况,请保洁员帮助清运。 附件: : 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 A 有机类液体废弃物 (1) 含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类溶剂 含有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仿、氯代甲烷,二氟甲烷、匹氯化碳、甲基碘等或含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2) 卤族元素指周期系ⅦA 族元素。包括氟(F)、氯(Cl)、溴(Br)、碘(I)、砹(At),简称卤素。 (3) 不含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不含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或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 (4) 油脂类: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废弃油(脂),例如:灯油、轻油、 松节油、油漆、重油、杂酚油、锭子油、绝缘油(脂)(不含多氯联苯)、润滑油、切削油、冷却油及动植物油(脂)等。 B 无机类液体废弃物 (1) 酸碱性废液: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液,该废液含有酸或碱。收存时注意防止过热激烈反应。 (2) 含重金属废液: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液,该废液含有任一类之重金属(如铁、钴、铜、锰、镉、铅、镓、铬、钛、渚、钖、铝、镁、镍、锌、银等)。 (3) 含氰废液: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液,该废液含有游离氰废液 (需保存在 pH10.5 以上)或者含有氰化合物或氰错化合物。 (4) 含汞废液: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液,该废液含有汞。 (5) 含氟废液: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液,该废液含有氟酸或氟化合物者。 (6) 含六价铬废液: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液,该废液含有六价铬化合物。 C 固体类废弃物 (1) 固体有机类: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有机性固体,例如试剂塑料空瓶、试剂外包装物、油泥、酦酵废污等。 (2) 固体无机类:由学校实验室等机构所产生的无机性固体,例如玻璃空瓶等。 D 生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884bd3d3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