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时,我被妈妈送到了上海孟母堂(一个私塾的名字)。可不知是怎么搞的,2009年寒假刚过,我就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去了,直到昨天晚上(2009年8月27日),我才把我心中的委屈说出来。 有一天,孟母堂的老师对我说:“快要到圣诞节了,你和贞之(一位姐姐的名字)准备一下,在圣诞节晚会上表演一首歌吧!”当时,我乐的像一只飞翔的鸟儿,连忙准备我们两个人的服装,只要一有空就和她一起排练,连晚上做梦也梦见自己在唱歌。 可是,就在圣诞节的前几天,老师突然对我说:“你还是别去了吧,反正你唱歌也没有贞之唱得好,就让她一个人去好了。”我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在确信自己的耳朵没有问题后,我真的很想打那个老师一巴掌。她难道就不知道什么叫“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吗?我练了那么久,嗓子都要练哑了,就这样不说一声就把我的节目退掉了。连原因都没有。她还是不是老师啊,把我的节目退掉也就算了,还说我没有别人唱得好,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老师呢?那天晚上,我昼夜不眠。想:不行,这是决不能就这样算了,我不能委曲求全,我要去讨回我的尊严,让她还我一个公道! 没有想到,第二天,当我去讨回我的公道时,老师竟然还把我一脚揣下楼梯!她的心眼真是小,教国学的老师竟然会这样,境界都还不如我高呢。还好,德高望重的刘老师(对我最好的老师)也觉得我也应该有我的尊严。碍于刘老师的情面,那个老师只好勉强同意我去唱歌了。 我在上海受到了这样的刺激。回来,我就发奋学唱歌。现在已经考上了声乐八级了。我相信,如果我再去,那个老师一定再也找不出任何理由把我的节目退掉了。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001f1dd03d8ce2f01662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