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计算办法 (2013指导意见稿) 一、类别 学术创新是指研究生在校期间开展科学研究情况,主要包括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两方面。研究生科研成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成果奖、国家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学科竞赛等五项。 二、计分原则 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实际,计分主要参照《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和《宁波大学第五轮聘期重要目标任务赋分表》的相关标准。 计分原则:科研项目以项目负责人计分;科研成果按前五排序分别分配系数;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项,按就高原则计分,不重复累计;各项累积计分,总得分不设上线。 三、计分标准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类别分省级以上、市级、校级三类。省级以上主要指主持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省新苗人才项目等。校级包括主持校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培育项目、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校SRIP科研项目等。校级项目以重点与一般赋分。计分标准和各类别系数分别见下表。 级 别 计 分 单项计分 省级以上 320 厅市级 120 校级 40/20 注:各学院可以按立项和结题的情况设定系数。 (二)科研成果 1、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参照《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2012版)》。计分标准见下表。 类别 单项计分 A类 240 B类 200 C类 100 核心期刊增补类 36 其他论文类 12 注: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金奖的论文按C类论文计分,银奖与铜奖按核心期刊增补类论文计分,优秀论文按其他论文类计分。 2、学术专著。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和编著的工作量计分标准为:专著为7分/万字,译著、编著为5分/万字。著作类别以专家或出版社认定为依据。对于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其著作工作量乘3.0系数;对于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译著、编著,其著作工作量乘1.5系数。 3、科研成果奖。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类奖项类别分省级以上、厅市级、校级三类,获奖等级和计分标准见下表。 级 别 省级以上 二 三 厅 市 级 一 二 三 一 40 校 级 二 30 三 20 获奖等级 一 单项计分 1800 600 400 500 120 40 注:校级包括宁波大学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4、国家职务发明创造专利。获得国家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计分标准见下表。 类 别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单项计分 300 80 20 5、学科竞赛。纳入本办法统计范围的学科竞赛包括“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其他学科竞赛(含体育、艺术类比赛)等,详见附件《学科竞赛项目表》。获奖等级分国家级、省部级、厅市级、校级四类,以“宁波大学第五轮聘期重要目标任务赋分表”为计分标准,见下表。 级别 获奖等级 单项计分 6、以上科研成果涉及多人合作时,按照以下方法分配系数。 人数、 单位数 排序 1 注:合2 2 1 3 2 3 1 2 4 3 4 1 2 5 3 4 5 作者六人及以上都按五人标准计算。 7、参加学术活动计分标准 国家级 特/金 一 二 三 特 部省级 一 二 厅市级 校级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400 100 70 50 100 70 50 30 20 14 10 10 7 5 分配系数 0.6 0.4 0.5 0.3 0.2 0.5 0.3 0.1 0.1 0.5 0.25 0.15 0.05 0.05 级别 国际性学术全国性学术区域性学术宁波市研究学院三江学会议 会议 30 会议 20 生学术节 16 术沙龙 10 计分 40 说明:1.参加学术活动者需提交论文,并且论文入选活动论文集;2.若论文集正式出版,则分数乘以系数1.5。 8、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宁波大学,评审截止日以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为准,用稿通知不采信。 9、2013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和2012年度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可以作为2013年评定材料,不受发文时间限制。 10、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绩和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绩、新成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08c86de6bd97f192379e9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