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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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的《狼三则》及《狼子野心》原文、翻译及启示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狼三则》 其一

有屠人货①肉归,日已暮,欻()②一狼来,瞰③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屠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④;及走,又从之。屠思狼所欲⑤肉者,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⑥以空担。狼乃止。屠即径归。昧爽⑦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⑧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⑨,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⑩之,亦可笑矣。

译文 从前,有个屠户卖肉回来,天色已经晚了。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户带着

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户走了好几里路。屠户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户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于是屠户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户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户了。屠户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户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屠户因为害怕)小心地(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银子,屠户的生活略微宽裕了。就像缘木求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真是可笑啊!

字词注释:

①货:出售、卖。 ②欻():忽然。 ③瞰(n):看、窥视。 ④却:退。 ⑤欲:想要。 ⑥示:给......看。 ⑦昧爽:拂晓,黎明。 ⑧逡巡:因有顾虑而徘徊。 ⑨罹:遭遇祸患。 ⑩昂:贵。

启示 要抵制诱惑,切莫贪图小便宜,否则就会因小失大,害了自己。

其三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shàn)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出不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shǐ)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临时住房,他就跑进去埋伏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用于杀狼还是可用的。

解释词语

暮:傍晚。 为:被。 遗:留下。 伏:埋伏。 去:离开。 盈:满,足。 不盈:不满,不足。 负:背。 行室:指农民在田中所搭的草棚。 苫(shàn):用草编的席子。 去:离开。 豕(shǐ):猪。 则:就。 股:大腿。乌:哪里,怎么。

道理总结 对于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屈服,不能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

得最终的胜利。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

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让正义胜利。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要勇敢地面对,勇敢机智地进行斗争;因为退缩,忍让是没有出路的。一切像狼一样的恶人,都是以害人始害己终,自取灭亡。

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无论怎样狡猾奸诈,最终都会失败。 对付能把狡诈奸猾的狼杀死的"屠夫",那就敬而远之吧。

文言文《狼子野心》的翻译

有富室,偶得二狼子,与家犬杂畜,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一日,主人昼寝厅室,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寐,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sì)。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niè)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杀而取其革,曰:“狼子野心,诚不谬也!”

狼子野心,信不诬(wū)哉! 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yí)患耶?

译文 有个有钱人家偶然得到两只小狼,(将它们)和家狗混在一起豢养,狼倒也和狗平安相处,

狼渐渐长大,也比较温驯,富人竟然忘了它们是狼。有一天,富人白天在客厅里睡觉,忽然听到许多狗“汪汪”地低吼,他惊醒环视四周,但没有一个人。他靠着枕头小睡,狗又像刚才一样低吼,他便假装睡着来等待会发生什么,才发现那两只狼想等他没有防备的时候咬他的喉咙,而狗正阻止狼上前。富人于是把狼杀掉,取了它们的皮,说:“狼子有野心果然不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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