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垦组通[2011]13号 关于转发黑组电明字[2011]24号文件的通知 各管理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总局各直属单位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总局机关党委: 现将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动员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抗洪救灾的通知>的通知》(黑组电明字【2011】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垦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垦区防汛抗灾工作。近来,我省降雨天气明显增多,标志着我省即将进入主汛期,防汛形势十分紧张。随着南方受灾面积的不断扩大,垦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抗灾工作,切实把防汛抗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积极主动做好安排部署。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居民住宅、山坡、林地等易发生灾害地点进行认真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加以维护,确保安全无误。 二、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防汛抗灾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依据垦区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结合当前农业生产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积极推进防汛抗灾工作的落实。要从保护耕地、林地、人民财产等方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到防灾、减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做好防汛抗灾工作是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标准,各级党组织要在防汛抗灾上创先争优。要增强大局意识,发扬北大荒精神,通过开展资金援助、物资支援等形式支持灾区抗洪救灾。要注意发现、总结和宣传在支援南方抗洪救灾及垦区防汛抗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及时利用垦区各种媒体和创先争优活动简报进行广泛宣传。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5482ef102de2bd96058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