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社区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织 机 构 组 长: 李 志 玲(社区主任、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徐 岩 岩(社 区 副 主 任) 丛 金 芳(社 区 副 主 任) 成 员: 万 英 凤 (社 区 副 主 任) 罗 维 丽 (社 区 副 主 任) 多 庆 芬 (社 区 安 全 员) 寻 翠 民 (社 区 环 保 协 管 员) 于 占 涛 (社 区 残 协 员) 严 玉 华 (社 区 保 障 站 站 长) 孙 凤 芝 (社 区 司 法 中 心 主 任) ( 防 灾 减 灾 志 愿 者 队 长) 李 鸿 雁 (社 区 保 障 员 ) 吴 艳 (社 区 保 障 员) 黄 世 坤 (社 区 保 障 员) 汽轮社区防震减灾工作小组基本职责 ⒈ 贯彻执行国家、省、区、街道防灾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性的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监督检查区域内的各项防灾减灾工作的实施。 ⒉ 联系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各阶层人们的防灾减灾意识. ⒊ 制定本辖区域内的防灾减灾工作的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灾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⒋ 管理本辖区的防灾减灾工作,承担起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在破坏性灾害发生后承担起救灾的职责;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及组织实施;拟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负责防灾减灾信息连报。 ⒌ 每周至少一次,到辖区内进行排查,对不安全隐患加强管理,预防灾害的发生。组织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检查,制定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促进计划。 ⒍ 根据水灾、地震、环境污染、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内容持续做好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建设;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标识.针对高危人群、脆弱群体制定和落实在高风险发生时,应急的对应的措施 7。 组织灾害发生后的抢救工作,协助调查灾害发生的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工作;结合事故与伤害事件监测与分析结果,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8。 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开展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对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的意识和安全技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5cd6f2f5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