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管理,保证物资及时供应、合理分配使用,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分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公司将物资分成四大类: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 第三条 分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分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的罚款。 (五)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六)合理分配分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七)对有关工商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会计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九)会计要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分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分公司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会计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十一)完成分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5446259f7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