棵字能组什么词 棵字能组什么词:棵把 棵儿 棵秆 棵松 棵子 发棵 花棵 塌棵菜 一棵树上吊死人 “颗”和“棵”本来都是古汉语字。在古代字、韵书中,“颗”字始见于《说文》,“棵”字始见于《广韵》。它们的本义都相当冷僻,古书中也很少看到用例,因此本文不拟加以论列,只想对它们在现代汉语中量词用法的分工作一点初步的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一 在现代汉语中,“颗”和“棵”都可以作为量词使用,但两者有着比较明确的分工,不能互相混淆。不少字、词典对此作了界定和说明: 颗,用于颗粒状物体。如:两颗櫻桃;一颗花生米。 棵,用于树木等植物。如:一棵小草;几棵柳树。 以上两例中的“颗”和“棵”,是不能互换混用的。 但是,在历史上,在明、清以来的一些白话文学作品中,人们却经常可以看到“颗”字被当作“棵”来使用的例子。如: 《西游记》第二十五回:“你去把那崖边柳树伐四颗来。” 《儒林外史》第九回屋后有两颗大枫树。” 鲁迅《故事新编•非攻》:“看不见一颗大树。” 从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角度看,以上三例中的“颗”字显然都用错了,应当改为“棵”,但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它们又都是当时作家用语的客观存在,不能随意否定和改变。那么这个问题怎么来解决 呢?这里,首先要了解一下“颗”“棵”二字量词义的产生、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演变,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二 先谈“颗”字。《说文•页部》云:“颗,小头也。”可见“颗”字的本义是“小的头颅”。头一般呈椭圆或圆形,因此“颗”通常被借指小而圆的颗粒状物体。如:豆颗、盐颗、丁香颗、珍珠颗等。后来,“颗”又引申出量词的用法,其所用对象仍然限于小而圆的颗粒状物体。如: 韦应物《答郑骑曹青橘绝句》:“书后欲题三百颗,洞庭须待满林霜。” 《汉武内传》:“王母命侍女索果,须臾以玉盘盛仙桃七棵。” 从以上各例可以看出,“颗”字自本义、引申义演变为量词,其所涉对象均限于小而圆的颗粒状物体。这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概念。至迟在明代以前,还找不到一个例外。 那么,当时通常用来表示树木等植物的量词是什么呢?主要是个“株”字。它始见于先秦文献。《说文•木部》云:“株,木根也。”“木根”就是树根,引申为树粧、树干,再进而用作表示长条形的树木等植物的量词。如: 《三国志•诸葛亮传》:“成都有桑八百株。” 鲁迅《野草•秋夜》:“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以上情况表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颗”和“株”分别用为颗粒状物体和树木等植物的量词,有着明确的分工,一直相沿不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618955668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