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戈尔《喀布尔人》高考文学类文本阅读练习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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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学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题。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编者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地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闹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笑了:“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帐,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帶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照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7.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3)

A.秦戈尔长于细节描写。拉曼背的大口袋、那个小小的手印等细节,对人物性格的刻画和作品情节的展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B.小说的详略取舍得当。泰戈尔对拉曼与“我”一家交往的言行用笔细致,面对拉曼的日常工作、狱中岁月、未来动向则留白甚多。

C.小说对环境的描写着墨不多,但所写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如写敏妮婚礼时的秋阳,使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 D.小说通过对喀布尔人与小女儿交往的叙述,塑造了一个血肉丰满、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的喀布尔小贩形象,反映了泰戈尔的平民文学思想。

8.本文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你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6)

9. 季羡林认为:梵我合一、和谐协调,是泰戈尔思想的核心。从本文的情节与情感来看,泰戈尔一方面强调和谐与温暖,一方面淡化了原本激烈的矛盾冲突,只留下淡淡的感伤。在上述两方面中选择一种,结合小说加以解释分析。(6) 答案:

7.3分) C(婚礼时的秋阳,和它前面喜庆热闹的“婚礼的喇叭”一道,是以明媚温暖的温馨环境,反衬喀布尔人物是人非的恍惚、感伤情绪,情景相反,属于以乐景写哀情,不可说是“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选项对小说情景关系的理解错误。 8.6分)参考要点:①第一人称叙事,“我”作为讲述者串起整个故事,使读者跟着“我”


旁观喀布尔人拉曼和敏妮的交往,情节自然流畅。②第一人称叙事,“我”所知有限,使小说叙事集中到喀布尔人拉曼和敏妮的交往上,省略其它次要部分,情节详略分明。③第一人称叙事,便于抒情(或进行心理描写),使得“我”对拉曼的欣赏、反感、同情态度变化细致具体,情感真挚动人(或读来具有代入感、拉近读者与作者的距离)。④第一人称叙事,“我”的身份与作者相同,恰好也是一名作家,使小说故事读来仿佛真实发生,十分可信(或仿佛是泰戈尔借“我”之口叙事言情)。⑤第一人称叙事,能突出人物形象,凸显主题。通过“我”对拉曼的情感、态度变化,更突出了拉曼的善良与友好,也表现了对父爱的理解与歌颂。(每点2分,答出三点即可)

9.6分)参考要点:(一)强调和谐与温暖:①拉曼之前与敏妮之间温馨快乐的相处与玩笑;②拉曼对敏妮不变的温柔与关爱(或拉曼之后遇见、提及敏妮总面带微笑);③拉曼对自己女儿的思念(或拉曼收藏、展示女儿小手印的温馨一幕);④“我”欣赏拉曼与敏妮的玩笑与友情(或“我”信任拉曼,让其与敏妮交往);⑤“我”与拉曼皆为人父,对其产生共情、同情,终于让拉曼和女儿见面;⑥“我”资助拉曼,使其归家与女儿重逢,并为之欣慰。(每点2分,答出三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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