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西理工大学双学位 (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应广大学生的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在校本科生(2008级、2009级)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 一、管理制度 《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理工发[2010]67号)。 二、2010年计划开办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专业(学制二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开办学院 专业名称 修读类型 材料与化学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双学位、辅修专业 学院 材料与化学工程冶金工程 双学位、辅修专业 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双学位、辅修专业 机电工程学院 自动化 双学位、辅修专业 机电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双学位、辅修专业 机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双学位、辅修专业 机电工程学院 工业工程 双学位、辅修专业 机电工程学院 交通工程 双学位、辅修专业 机电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双学位、辅修专业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双学位 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双学位 信息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 双学位 经济管理学院 工程造价管理 双学位、辅修专业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双学位、辅修专业 文法学院 法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文法学院 工业设计 双学位、辅修专业 文法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双学位、辅修专业 文法学院 行政管理 双学位、辅修专业 外语外贸学院 英语 双学位、辅修专业 外语外贸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双学位、辅修专业 外语外贸学院 日语 双学位、辅修专业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管理学学士 管理学学士 管理学学士 法学学士 工学学士 工学学士 管理学 文学学士 经济学学士 文学学士 三、申请修读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第4周结束前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江西理工大学修读第二学位申请审批表、江西理工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审批表); 2、学院资格审查后,于第5周结束前,统一将材料报开办学院审批、确定名单; 3、开办学院组织第二学位(辅修专业)录取工作,并于第6周结束前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于一周内按录取报到单要求缴费、办理报到手续。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收费标准 按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修读双学位按2年收费,分两次在开始修读的当学年和第二学年开学时缴清;修读辅修专业按1年收费,一次缴清。 1、修读文科类(文、史、哲)每生每学年学费3500元; 2、修读文科类(经、管、法、外)每生每学年学费3800元; 3、修读理工科类(Ⅰ)每生每学年学费4000元; 4、修读理工科类(Ⅱ)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 五、享受待遇 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双学位的全部课程,在取得第一学位的同时,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对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者,即使修满第二学位学分,也不能授予第二学位)。 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辅修专业合格证书。 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0.9.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dd33671ed9ad51f01df2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