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校所属区域内食堂、商店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校长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本校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xxx 四、学校商店和食堂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食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台帐制度。 八、在采购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防止交叉污染。按《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十一、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十二、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出售等。 十三、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十四、商店和食堂人员应当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fc4f4f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