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为贯彻全面费用管理,加强费用的监管并明确监管人责任,必须在公司总裁领导下,按分工职责建立费用管理责任制,并纳入公司考核体系。 公司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费用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 经办人(出差人、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各项报支凭证和申请上规定的项目,并对所报支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名。 证明人(部门主管):对所报支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必须实事求是进行证明,并签字证明。 门店财务主管:对报支凭证的合法性进行初审和真实性审定,并进行签名。 门店(部门)经理:对本门店(部门)人员所有费用内容发生的合理性审核和对本门店(部门)所有费用进行控制和监管。 各职能部门及职能中心:对所属职能内支出进行审批,对计划和规定负责,并签署审批意见。 财务部经理:对分公司的所有支出的负责,进行计划性、合法性和制度执行进行审核。负责对超出预算额度或总部有关职能部门规定的额度范围外的,向总部申报。 分公司总经理:对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有费用预算的控制和审批 财务总监(财务管理):对集团整个计划执行情况和支出性项目进行整体平衡负责审批。 第十一条 出纳人员:对所有费用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做最终的审核。 总部集团总裁:对董事会所授权的整个集团费用支出进行控制;各分公司副总以上人员的费用支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91517a460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