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有效地防范重大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年度内死亡事故为零,重大事故为零。 2、年度火灾事故为零。 3、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为零。 二、工作措施 1、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消防法》及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有效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下属部门签订相应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消防责任。落实专兼职安全干部,健全各级管理网络,在现场管理上做到横向无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措施到位。 3、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教育,重点岗位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切实增强全体员工和安全意识。 4、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必须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并落实专人管理,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5、经常性开展消防检查,分析、排查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消防工作方针 1、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3、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8、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意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2f1627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27.html